买卖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篇1合同号: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公司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国公司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 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律师)
(签字)
买卖合同 篇2甲方(卖方):XXX
乙方(买方):XXX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就甲方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村一组(XX沟)XX的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一院(建筑房屋:五间正房面向西南,小厦房两间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树,院墙及其大门属本庄基所有)占地面积:半亩(5份),正房后至东路,大门(梢门)前至西路。南至XXX庄基,北至XXX庄基为止。
2.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议定上述庄基 ……此处隐藏4516个字……由受让方承当。
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效力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也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3.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持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10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一)产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以年月日的评估值为基础,考虑优惠政策、不良资产剥离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转让基础价格。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依法委托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结果如下:
1、审计结果: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万元。
2、评估结果: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万元。
3、以上资产状况依据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第号和[]第号,双方对上述评估情况清楚、确认。双方同意以上述表明的标的企业的现状作为产权转让的基础依据。
第二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一)乙方承担的全部负债;
(二)的银行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
(三)其他债务人欠款,乙方做出还款计划,并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处理。
第三条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入股乙方的职工安置费用转作股金,未入股乙方的职工安置费用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离退休职工预留费用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由乙方按政策规定逐月缴纳)。
第四条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处理
企业净资产部分万元,离退休职工预留费用万元,由乙方于年月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产权转让税金和费用的承担
此次产权转让所发生的所有税金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按相关政策办理减免手续。
第六条产权交割事宜
(一)各种证照的交付;
(二)资产的交付;
(三)资料的交付;
(四)其他应交付的资产或资料。
以上均应在甲方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付给乙方,乙方并应给甲方出具交接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享有产权,有权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前提下自行处分;
(二)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享有依法对产权完全自主的决定处置权;
(四)乙方享有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确认、同意上述条款的基础上,承诺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二)乙方承诺承担的全部债务,并按承诺的债务处理方案履行偿还的义务;
(三)乙方应承担离退休职工预留费用(或按政策逐月缴纳离退休职工所有费用)
(四)承诺五年内不改变改制后新企业的注册地、纳税地;
(五)乙方在投标书中明确承诺的其他义务;
(六)乙方应履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并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价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等;
(二)代表甲方的批准机关或的职工行使诉讼的权利;
(三)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一)协助乙方办理此次产权转让中乙方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事宜;
(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督乙方履约的义务;
(三)履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但如出现本条以下约定情况时除外:
(一)乙方未按约定价格足额支付价款,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交足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此类推。逾期一个月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或价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在五年内改变改制后新企业注册地或纳税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未按承诺偿还债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责任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不适用。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双方同意不再调整,乙方据实接收。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批准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下列文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承诺的义务性条款;
(二)整体兼并方案;
(三)审计报告和[]第号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时间为二○○五年月日,签订地为。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管辖,如由于级别管辖原因,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